企業(yè)處置無形資產(chǎn),應當將取得的價款扣除該無形資產(chǎn)賬面價值以及出售相關稅費后的差額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或營業(yè)外支出。
【例題·計算題】甲公司將其購買的一項專利權轉讓給乙公司,該專利權的成本為600 000元,已攤銷220 000元,應交稅費25 000元,實際取得的轉讓價款為500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500 000
累計攤銷 220 000
貸:無形資產(chǎn) 6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yè)稅 2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