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財政廳公布《關于報送2024年度湖北省高級、正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有關2024湖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條件內容具體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人員應通過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或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書。全國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單可登錄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網(http://kzp.mof.gov.cn/)打印。自通過考試年度起,三年內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2024年申報有效年度為2022、2023、2024年。
(二)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評審人員應通過省正高級會計師水平能力測試。可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官網打印通過公告(https://czt.hubei.gov.cn/),自通過測試年度起,三年內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2024年申報有效年度為2022、2023、2024年。
(三)所有申報人員需在湖北省財政廳官網“會計之窗”欄目“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中完成繼續(xù)教育登記后,方可申報。
二、申報渠道
(一)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會計人員,由用人單位對照相應職稱申報評審條件進行審核、公示、推薦,按規(guī)定程序逐級申報。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申報,申報時須由用人單位提供近5年聘任文件(合同),并填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無空崗不得申報。經事業(yè)單位管理部門審批的主系列“雙肩挑”人員申報時應提供近3年審批證明,聘用(人事代理)人員,由用人單位比照本單位同類人員業(yè)績情況進行審核、公示、推薦申報,推薦時在其崗位審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員。
(二)黨政機關交流、部隊轉業(yè)安置或海外歸國等到企事業(yè)單位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在現(xiàn)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首次申報職稱時,可不受基礎職稱限制,比照同等資歷、水平人員,在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按正常條件直接申報參加相應職稱評審。
(三)民營企業(yè)會計人員,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地申報,不受戶籍、檔案等制約。原則上均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yè)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民營企業(yè)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員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四)自由職業(yè)會計人員,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
(五)中央在鄂單位會計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委托評審,由主管部門提出委托申請經省職改辦審核后,按程序推薦申報,原則上一次委托不超過3年。
(六)國家和省高端會計(領軍)人才培養(yǎng)計劃畢業(yè)學員,應填寫《湖北省高層次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報省職改辦審批。
(七)關于援藏、援疆、援青人員申報職稱,援派期1年及以上的專業(yè)技術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職稱,援派期滿回到派出地繼續(xù)有效,無需重新確認。
(八)關于外國人職稱評審。根據(jù)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人社領域外國人新版永居證便利化應用工作有關要求,持證人可按規(guī)定參加職稱評審,并通過全國職稱評審信息查詢平臺查詢核驗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