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八條”和泉州契稅優(yōu)惠一致,這篇11月12日上午財稅資訊已給到各位讀者們啦,請大家細細品味哦。
  【摘要】泉州市出臺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相關優(yōu)惠政策有效期1年。
  11月10日,在“閩八條”和央行房貸新政策的基礎上,泉州市出臺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相關優(yōu)惠政策有效期1年。
  首套房認定不含自建房
  意見規(guī)定,對2014年8月1日起購買商品住房的,普通商品住房按以下標準認定: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意見指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是指居民家庭*9次以市場方式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行為,包括從省外引進的專家學者;總部經濟企業(yè)派駐入閩人員;從省外投靠在閩子女的父母等人員;進城經商、務工的農業(yè)轉移人口;大學畢業(yè)生;成年子女等首次購買商品住房。
  首次購買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是指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而再次購買一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行為。首套房證明由房屋登記機構出具,居民家庭擁有的住房套數只在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查詢,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其自建房、集資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房、受贈房、征遷安置房和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查詢證明只載明購房人擁有一手住房的套數情況。
  契稅優(yōu)惠與“閩八條”一致
  意見提出的契稅優(yōu)惠政策與“閩八條”保持一致。對家庭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稅率征收;面積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5%稅率征收。實行貨幣補償的被征遷戶,購買一套商品住房的給予免征契稅,購買多套商品住房的,其購房款與貨幣補償金額等額部分給予免征契稅。
  在營業(yè)稅優(yōu)惠上,個人轉讓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yè)稅。個人轉讓住房時,其轉讓住房的原購房時間按以下方式認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轉讓的,以購買時的商品房備案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再度轉讓的,以購買時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時間為準;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產的以法律文書中記載的合同訂立時間或拍賣時間為準。
  配足個人住房貸款額度
  在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上,意見提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主動協(xié)調各業(yè)務承辦銀行,積極支持開辦“公轉商”貸款業(yè)務或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證券化業(yè)務,強調銀行應優(yōu)先安排“公轉商”或貸款資產證券化業(yè)務資金額度,優(yōu)化流程;因上述業(yè)務產生的商業(yè)性貸款利息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差額部分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給予貼息。
  在金融信貸服務方面,意見要求配足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加快放款手續(xù),對已簽訂房貸合同的個人,原則上要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放款。對于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并且強調了銀行應堅決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嚴禁“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變相收費或提高利率的行為,以降低房地產企業(yè)融資成本。
  放寬港澳臺機構、個人購房限制
  意見提出,在泉州市范圍內購房辦理簽約(網簽)、貸款、產權登記等手續(xù)時,無需提供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港澳臺機構、個人在泉州(樓盤)行政區(qū)域內購買房屋不受限制,不再提供在本行政區(qū)域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
  境外機構、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泉州行政區(qū)域內購買房屋不受限制,不再提供“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
  來源:泉州網

 高頓網校官方微信
掃一掃微信,關注*7財經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