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壓暴漲的房價及頻出的“地王”合肥終于要出招了。合肥或將自7月1日起執(zhí)行樓市調控政策,提高購房者首付門檻,二套房首付比為50%,開發(fā)商20億以內土地款必須1個月付清。
6月21日下午,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2016年第五次主任(擴大)會議召開,據會上流傳出來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呈審稿)》,合肥或將執(zhí)行差異化信貸政策。其中商品房最低首付比為25%。
下列情況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比為40%:
1、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區(qū)范圍內,無購房貸款記錄的,包括在外地貸款的記錄。
2、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且有相應貸款結清。
3、居民家庭無住房,但有一次貸款記錄。
下列情況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比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為改善住房條件再次申請的,首付比為50%。
下列情況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比為60%:
1、居民家庭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購房貸款記錄。
2、居民家庭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經結清購房貸款記錄。
3、居民家庭有2次購房貸款記錄,且已經結清*9次購房貸款記錄的。
也就是說,合肥市對于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四成,對應的是名下有房無貸的情況,而如果名下有房有貸款,則再購房首付比例為五成,也就是認貸又認房。對于三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且停止提供公積金貸款。
此次新政在土地供應端也有手段,除了增加土地供應外,合肥市將探索土地網上交易。提升居住用地競買保證金至不低于參考總價的50%,縮短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限,出讓金總額在20億元以下含20億元的,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出讓金20億元以上的,繳納時間不超過6個月。在合肥市各區(qū)縣(除縣級巢湖市和廬江縣外)拍出“地王”(即樓面地價超過當地歷史*6成交單價)的,開發(fā)企業(yè)必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出讓金。
據悉,以上政策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
本文來源:鳳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