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屋網 發(fā)布時間:2016-11-10 11:40 責編:Jade.meng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無論單位或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qū)域內支付各種款項,都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銀行本票分為定額本票和不定額本票。定額本票面值分別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只能向出票銀行支取現金,且可以作成“委托收款”背書,委托他人向出票銀行提示付款。
 
1.銀行本票的主要規(guī)定
 
(1)銀行本票一律記名;
 
(2)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最長不超過2個月;
 
(3)用于轉賬的銀行本票可以背書轉讓。
 
2.銀行本票的結算程序
 
(1)使用銀行本票結算方式時,付款人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并取得回單,據以填制付款憑證。
 
(2)銀行受理申請書并辦理轉賬或收取現金后,據以簽發(fā)銀行本票,交給付款人向收款人辦理結算。
 
(3)收款單位按照規(guī)定接受銀行本票后,應將本票連同進賬單送交銀行辦理轉賬,根據退回的進賬單*9聯和有關原始憑證填制收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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