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友情提示,*7果洛藏族自治州會計實務考試輔導相關內容南京郵電大學內部審計工作規(guī)定總結如下:
  *9章  總  則
  *9條  為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審計制度,規(guī)范學校內部審計工作,更好的發(fā)揮內部審計服務于學校改革和發(fā)展事業(yè)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guī)定》、《內部審計準則》和《教育系統(tǒng)內部審計工作規(guī)定》等有關法令、準則,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依法設置學校內部審計機構,實行審計監(jiān)督、評價制度,是為了實現(xiàn)內部審計工作為學校的改革和發(fā)展服務的職能,促進學校遵守國家財經法規(guī),加強廉政建設,完善內部管理,保護學校合法權益,防范風險,提高辦學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條  審計處對學校及所屬單位實施內部審計,在學校主要負責人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以及學校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控制制度,對校內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在業(yè)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內審機構的指導和監(jiān)督。
  第四條  學校主管審計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審計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和檢查審計工作;督促和檢查審計決定的執(zhí)行情況;支持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職權;提供經費保證和工作條件。
  第二章  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第五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教育系統(tǒng)內部審計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具有內部審計崗位資格的審計人員,必要時可聘請兼職審計人員協(xié)助工作。
  第六條  審計人員要熱愛審計工作,努力鉆研審計業(yè)務,完善知識結構。工作過程中要恪守職業(yè)道德,嚴守審計紀律,做到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如與被審單位或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七條  學校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障礙和打擊報復。
  第八條  審計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參加崗位資格培訓和后續(xù)教育。
  第三章  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  學校審計部門主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一)財務收支預算的制定、管理、執(zhí)行和決算的編制及上報;
  (二)各項教育事業(yè)費、科研經費、專項經費、銀行存、貸款業(yè)務等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三)學校有償服務的財務收支,學校事業(yè)基金、專項基金、勤工助學基金、各項收費、捐贈、融資資金等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ㄋ模┗?、維修工程的概算和預、決算,全過程的跟蹤審計;
 ?。ㄎ澹W校各類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k產業(yè)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ㄆ撸W校二級管理單位、相關職能部門有關負責人的經濟責任;
 ?。ò耍┬^k產業(yè)法定代表人或廠長、經理的經濟責任;
 ?。ň牛┺k學效益、經濟效益和投資效益的分析、評價;
 ?。ㄊ┬雀鲉挝粌炔靠刂浦贫鹊慕⒑蛨?zhí)行情況;
 ?。ㄊ唬﹪邑斀浄ㄒ?guī)和學校財經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ㄊ┢渌c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
 ?。ㄊ┥霞壷鞴懿块T交辦、委托以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確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第十條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對學校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財務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審計調查。調查的結果向學校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報告,并提出相關的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對學校與社會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等興辦的合資、合作經營企業(yè)以及合作項目,所簽訂的合同執(zhí)行情況,以及所投入的資金、財產的使用、經濟效益、利潤分配等情況進行審計核查。
  第十二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主要負責人或分管校領導批準,審計處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審計。
  第十三條  下列事項應由學校審計部門審簽:
  (一)校辦產業(yè)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以及企業(yè)關、停、并、轉時清產核資、專項審計的結果;
  (二)有關科研項目經費收支決算表
 ?。ㄈW校領導和職能部門需要審簽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參與學校各類招標活動;對校內相關部門、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供審計咨詢服務。
  第十五條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要求,起草、制訂內部審計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時做出工作部署,安排審計人員依法進行工作;組織、安排審計人員參加各類有益于業(yè)務水平提高的培訓;開展內部審計理論研討,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維護審計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學校審計部門在履行審計職責時,具有下列主要權限:
 ?。ㄒ唬└鶕徲嫻ぷ鞯男枰?,有權要求有關單位按時報送財務收支計劃,預算、決算、會計報表和有關文件資料;
 ?。ǘz查會計憑證、帳表、財產,檢測財務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ㄈ﹨⒓訉W校或相關部門涉及到財經、內部管理、招(投)標、分配等方面的會議,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ㄋ模徲嬛猩婕暗挠嘘P事項,向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調查,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提供各種證明材料;
  (五)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犯財經法紀和損失浪費的行為,或阻撓、妨礙審計工作,拒絕提供相關資料的行為,經分管校領導報經學校主要負責人同意,可做出臨時的制止決定或處理措施,如封存帳冊、資產,禁止付款等;
 ?。┨岢龈倪M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對違反財經法紀和浪費行為提出糾正、處理意見;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和造成嚴重浪費損失的有關人員提出經濟處罰意見或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處理的建議;
 ?。ㄆ撸┍O(jiān)督檢查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的執(zhí)行情況;
  (八)利用國家機關、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結果;內部審計工作的結果經學校主要負責人或分管校領導批準同意后,可提供給有關部門。
  第四章  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十七條  根據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和上級主管部門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擬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報經學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確定審計事項后,在實施審計前向被審單位送達書面審計通知書;根據工作需要可采取送達審計、就地審計和其他審計方式;視審計內容的具體情況,可進行全面審計、專題審計或定期審計,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被審計單位應提供必要條件,并予以積極協(xié)助、配合。
  第十九條  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應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和相關的工作規(guī)范要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取得審計證據。
  第二十條  審計終結,提出審計報告,并書面征求被審單位意見;被審單位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應將其書面意見送交審計處,逾期即視為無異議;審計處審定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意見書;對需要依法處理的還應做出審計決定,并將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一并報告主管審計工作的校領導審批,經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及時送達被審單位及有關部門,并予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被審單位對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書有異議,可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審計工作的校領導提出,校領導根據國家法規(guī)政策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在20日內做出是否更改的決定;被審單位對校領導所做的決定仍有異議時,可向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構申請復審。
  第二十二條  審計處對重要審計事項可進行后續(xù)審計,檢查審計決定、審計意見與建議的執(zhí)行情況和結果。
  第二十三條  審計事項結束后,應建立審計檔案,并按照規(guī)定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學校內審部門可以提出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理或者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等建議,報請學校領導或有關部門處理:
 ?。ㄒ唬┚芙^和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會計資料和證明材料;
  (二)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有關文件和會計資料的;
 ?。ㄈ┺D移、隱匿違法所得財產的;
 ?。ㄋ模┡撟骷伲[瞞事實真相的;
  (五)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jiān)督檢查的;
  (六)拒不執(zhí)行審計決定的;
 ?。ㄆ撸﹫髲拖莺徲嬋藛T和檢舉人的。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審計人員,應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提請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審計部門負責人要追究領導責任:
 ?。ㄒ唬├寐殭啵\取私利的;
 ?。ǘ┡撟骷?,徇私舞弊的;
 ?。ㄈ┩婧雎毷?,給國家和學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ㄋ模┬孤秶颐孛芎捅粚徲媶挝幻孛艿摹?/div>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審計處負責解釋。
     
  掃一掃微信,學習實務技巧
   
  高頓網校特別提醒:已經報名2014年財會考試的考生可按照復習計劃有效進行!另外,高頓網校2014年財會考試高清課程已經開通,通過針對性地講解、訓練、答疑、模考,對學習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分析、指導,可以幫助考生全面提升備考效果。
 
關注公眾號
快掃碼關注
公眾號吧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