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本歸集需滿足以下四類支出:
??工程物資成本??:
包括建材、設備等實際采購價款,以及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等。若工程完工后剩余物資轉為企業(yè)存貨,需按實際成本扣除增值稅后入賬。
案例示例:某企業(yè)自建廠房購入工程物資300,000元(含增值稅51,000元),其中234,000元用于施工,剩余物資轉為原材料(成本100,000元,增值稅17,000元)。
??人工與相關費用??:
涵蓋施工人員工資、福利費(如案例中的薪酬42,200元)、外包服務費、工程管理費等直接人工支出。
??資本化借款費用??:
建造期間發(fā)生的專項借款利息(如案例中的8,000元)、外幣借款匯兌差額等,需計入成本;非建造期利息則費用化。
??稅費及其他間接費用??:
包括工程相關的耕地占用稅、契稅等(不可抵扣增值稅),以及合理分攤的間接制造費用(如工程部門水電費)。
??關鍵提示??:土地使用權成本不計入固定資產,應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并攤銷。
自營與出包模式下的成本歸集差異
??1.自營建造模式??
企業(yè)直接核算各項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
購入工程物資:借記“工程物資”,貸記“銀行存款”
領用物資/商品:按成本轉“在建工程”,領用自產商品需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
竣工結轉:達到預定狀態(tài)時,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
??2.出包建造模式??
成本通過工程價款結算:
預付工程款:借記“在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
竣工補款及借款利息:同步計入“在建工程”
最終成本=合同價款+資本化利息+其他直接費用
??案例對比??:
??自營案例??:企業(yè)自建流水線,總成本=工程物資234,000元+人工42,200元+其他支出15,000元+利息8,000元=291,200元。
??出包案例??:某企業(yè)出包廠房建造,支付工程款200萬元,資本化利息20萬元,成本合計2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