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據權利繼受取得的兩大法定類型
1.??票據法上的繼受取得:嚴格遵循票據流通規(guī)則??
??定義??:通過《票據法》規(guī)定的背書、保證、付款等行為取得票據權利,其權利范圍與行使規(guī)則受票據法直接保護。
??具體場景??:
??背書轉讓??:持票人通過連續(xù)背書鏈受讓票據(如A→B→C);
??保證人代償??: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后取得追索權;
??被追索人清償??:背書人D代償票款后,可向出票人E再追索。
2.??民法上的繼受取得:基于一般民事法律關系??
??定義??:通過繼承、贈與、企業(yè)合并等非交易方式取得票據權利,其權利受前手瑕疵限制,且不適用票據法特殊保護規(guī)則(如抗辯切斷)。
??實務案例??:
某自然人C因繼承獲得一張未到期的銀行本票,但其父D生前通過欺詐手段取得該票據。若銀行發(fā)現(xiàn)欺詐事實,C的票據權利將因繼承關系受限,無法主張優(yōu)于D的權利。
??規(guī)則限制??:
??無償取得限制??:根據《票據法》第十一條,因稅收、繼承、贈與取得票據的,持票人權利不得優(yōu)于前手;
??舉證責任??:持票人需證明權利來源合法性(如繼承公證書、合并協(xié)議)。
票據權利繼受取得的三大核心規(guī)則
1.??權利連續(xù)性規(guī)則:背書鏈條的法定證明力??
??背書連續(xù)要求??:票據背書需前后簽章銜接(如“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
??法律后果??:背書不連續(xù)時,持票人需舉證合法取得(如提供合同、付款憑證)。
??案例??:某零售企業(yè)接收一張背書鏈斷裂的支票(甲公司→丙公司),需提供乙公司與丙公司的補充協(xié)議,否則銀行有權拒付。
2.??權利限制規(guī)則:前手瑕疵的傳導效應??
??限制情形??:前手權利存在抗辯事由(如合同違約、票據偽造),持票人權利相應受限;
??例外??:票據法上的繼受取得可主張“抗辯切斷”,但民法上的繼受取得不適用。
??考試試題??:持票人通過企業(yè)合并取得票據,但因前手存在欺詐行為,其權利范圍被法院限制為“僅可追索合并前的債務人”。
3.??時效規(guī)則:權利行使的期限約束?
??權利類型?? | ??時效起算點?? | ??時效期限?? | ??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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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請求權(匯票) | 到期日 | 2年 | 逾期喪失主債務人追索權 |
追索權 | 被拒付日 | 6個月 | 逾期喪失向前手追索資格 |
再追索權 | 清償日或被起訴日 | 3個月 | 逾期喪失再追索權 |